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 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)科技管理部门:
按照省科技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1.组织签订2023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。三方协议书(附件1)由选派人员、派出单位和所在县(市、区)科技管理部门三方签订,协议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,签订后报送市科技局2份。同时做好2023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(含三区人才)网上信息补录工作(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:http://111.41.51.120:8180/lib/index.html#/page/home “科技特派员”—“工作协议”一栏)。
2.做好省级科技特派员公示。各县(市)科技管理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公布属地省级科技特派员的联系方式、专业、服务内容、服务地点,在属地乡政府公示公告中公布服务乡镇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单位、联系方式、专业、服务内容。
3.及时对接开展服务。各县(市)科技管理部门抓紧时间与省级科技特派员沟通,开展对接活动,县区应与省级特派员以添加微信、联系电话的方式建立沟通渠道,建立属地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联络机制,协商由省级科技特派员对照技术需求制定相应对策、建议和技术等。
4.做好省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。对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。经费使用情况(附件2)需要联系省级科技特派员,经派出单位盖章后,发电子版照片即可。各有关县(市)科技管理部门督促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经费使用。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省级科技特派员进行考核(附件3),存档考核结果,同时通报派出单位,考核表报市科技局1份。结余经费无法继续使用的人员汇总报市科技局。
5.做好绩效统计。各市(地)组织填报《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效果统计表》(附件4,统计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),同时督促指导做好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网上绩效填报工作(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:http://111.41.51.120:8180/lib/index.html#/page/home “科技特派员”—“月度报告”一栏)。
以上相关纸质材料由县(市)科技局统一汇总后加盖县级公章,于2月1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。
联系人:陈宇、于洋,电话:3605251、3603563,邮寄地址: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伊春区兴安街3号市政府大楼624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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